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中華民國憲法及政府一
The Constitution &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(Ⅰ) 
開課學期
104-1 
授課對象
公共行政組  
授課教師
陳淳文 
課號
PS1031 
課程識別碼
302 24410 
班次
03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帶 
上課時間
星期四8,9(15:30~17:20) 
上課地點
社科102 
備註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80人
外系人數限制:2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41PS1031_03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為一年之課程,上學期以政府體制為中心,下學期則以人權為重心。政府體制部分的講授內容,以憲政理論分析為主,輔以大法官相關解釋及我國實際憲政爭議。課程重視思考與演繹,期待修習者進行思考並參與討論。 

課程目標
本學期分憲法學之一般理論、中央政府體制與憲法機關職權、及違憲審查制度等三大部分。期望學生能瞭解我國政治性憲法之內容及實際憲政運作。為使修習者能進入法治國的世界裡,本課程要求學員必須能夠閱讀並理解大法官之相關解釋。整體授課目標在於建立修習者之基本憲法學與法治主義之相關知識,使其具備現代統治菁英應有的公法學基礎與法治觀。對於將來不以政治為其職業者,亦能透過本課程之訓練,成為一個現代法治國之成熟公民。 
課程要求
課前預習並看開放式課程
上課出席並參與討論
上課須備有大法官解釋之法典
不定期隨堂考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每週四 14:30~15:30 備註: 請事前先預約 
指定閱讀
吳庚、陳淳文,憲法理論與政府體制(增訂三版),作者自刊,2015年9月。(指定教科書)
釋字第419號,釋字第499號,釋字第520號,釋字第550號,釋字第613號,釋字第632號,釋字第645號、釋字第665號 
參考書目
張君勱,《中華民國民主憲法十講》,台灣商務出版。
荊知仁,《中國立憲史》,聯經出版。
胡春惠,《民國憲政運動》,正中出版。
法治斌、董保城,《中華民國憲法》,元照出版。
吳庚,《憲法的解釋與適用》,作者自刊。
陳新民,《中華民國憲法釋論》,作者自刊。
李惠宗,《憲法要義》,元照出版。
林子儀等四人合著,《憲法─權力分立》,學林出版。
李念祖,《憲法原理與基本人權概論》,三民出版。
湯德宗,《憲法對話、對話憲法》,電子有聲書,新學林出版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期末考 
40% 
學期倒數第二週進行筆試,最後一週檢討考試成果。 
2. 
課堂參與表現與小考 
30% 
課堂發言與上課表現。 數次不定期隨堂筆試,缺考者不予補考。 
3. 
Ceiba心得發表 
30% 
分為心得分享和回應兩部分,詳見評分標準檔案。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17  課程內容介紹
憲法之意義(釋字第419號解釋)【第一編 第一章】 
第2週
9/24  憲法之意義(釋字第419號解釋)【第一編 第一章】 
第3週
10/1  憲法之目的與西方憲法之內涵與特質(釋字第520號解釋)【第一編 第一章第一節】 
第4週
10/8  憲法之制定與廢止 
第5週
10/15  憲法之修改(一)(釋字第499號解釋)【第一編第二章、第三章】 
第6週
10/22  憲法之修改(二)【第三篇第三章】 
第7週
10/29  違憲審查制度
(釋字第328號解釋)【第四編第一章、第三章】 
第8週
11/5  立憲簡史 
第9週
11/12  視聽教學
 
第10週
11/19  修憲簡史 
第11週
11/26  人民之參政權與公投(釋字第645號解釋)【第二編 第五章 第一節】 
第12週
12/3  行政與立法二權之運作(一)(釋字第613號解釋)【第三編 第二章、第四章、第五章、第六章】
 
第13週
12/10  行政與立法二權之運作(二) 
第14週
12/17  中央與地方分權(釋字第550號解釋):地方自治實務【第三編 第十章】 
第15週
12/24  考試與監察(釋字第632號解釋)【第三編 第八章、第九章】 
第16週
12/31  司法權:司法二元主義與司法改革(釋字第530號解釋)、司法獨立 【第三編 第七章 
第17週
1/7  期末考(一) 
第18週
1/14  期末考(二)